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胡文婷)“這筆錢對我家來說實在太重要了,感謝法官們辛苦付出!”11月17日上午,申請執行人謝某某專程到祁陽法院執行局,將一面印有“秉公辦案、嚴格執法、熱情服務、公道人心”的錦旗送到法院執行局,表達對法院工作的誠摯謝意。
據了解,謝某與劉某原是朋友,劉某以資金周轉為由陸續向謝某借款5萬元并約定利息。借款到期后,謝某多次催要未果,遂向法院提起訴訟。2024年10月,祁陽市法院判決劉某償還借款5萬元及利息。判決生效后,劉某并未履行還款義務,謝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,案件進入執行程序。

執行過程中,執行干警依法向被執行人劉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、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,劉某拒不履行且未申報財產,法院查控下也未發現劉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。根據申請執行人謝某提供的線索,執行干警將被執行人劉某傳喚至法院對其釋法明理,督促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,劉某仍以無錢為由推諉,法院依法對其司法拘留。因確無財產可供執行,該案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。
但執行并未停止。后經進一步調查發現,被執行人劉某此前曾因傷獲賠,其中2024年12月獲得賠付尾款9萬元,尚余4.9萬元,為逃避債務,將該筆款項借給其女兒用于經營。面對劉某惡意逃避執行的行為,執行干警通過查證鎖定被執行人轉移財產、逃避執行的違法犯罪線索,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。
接到公安機關傳喚后,劉某意識到繼續抗拒執行將面臨刑事追責,立即聯系執行干警承認錯誤,表示愿意履行還款義務。最終申請執行人謝某同意被執行人劉某一次性償還4.1萬元,余款自愿放棄,案款現已全部付清。
一面錦旗,是認可,更是鞭策。祁陽市法院將繼續踐行司法為民宗旨,不斷加大執行力度,嚴懲拒執行為,切實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,維護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權威。
責編:左爽
一審:楊友林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









